主题班会:飞鸟的痕迹属于天空,青春的答案永远在路上
培育和弘扬
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
记住要求,心有榜样
从小做起,接受帮助
自由
“小我”融入“大我”
3月9日,高二(2)班在博雅小剧场举行了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自由”主题班会。学校科研处副主任苏俊、班主任周晓明、家长代表、各班学生代表观摩了本次活动。本周“四自”督查小组相关同学进行了志愿引导和评价记录工作。
本次班会由丁旭升、刘子静两位同学主持。班会共分为四个版块:“自由的含义与价值”“自由与法律的关系”“校园中的自律与自由”“追求理想,实现人生自由”。
环节一:直面问题识自由。徐昊轩和杨沐帆两位同学带来相声表演《说自由》,引导大家说出他们心中的“自由”。
环节二:话题微辩。 自由与法律之间有什么联系?同学们思考片刻后,踊跃发言,现场气氛十分火热。主持人最终进行了总结——任何公民都应该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现自由,要在法律范围之内做事。
环节三:反思我的自由。主持人们带着同学们走进校园,寻找校园里的自由、理想与自律,并探讨三者之间的关联。同时引导同学们反思对自由的认识是否存在偏差并寻找对策。
环节四:“小我”“大我”同自由。通过此次班会,同学们都深刻理解到青春所赋予的自由,是一份需要敬畏的礼物。唯有将自由与责任、勇气与思考结合起来,才能让青春真正通向辽阔的人生,飞向属于自己的星辰。
班会点评
苏俊对本次主题班会给予了充分肯定。他以物理学为例,“自由”在物理中是理想化的状态,是物体在不受其他外力干扰时表现出的自然运动规律。而真实世界中,物体的运动总是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。同样,人类的自由并非绝对,而是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。自然规律塑造了宇宙万物,而有边界的自由成就了思想,思想则推动了社会文明的进程。他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班会可以在内心树立一个有边界的自由,提高思考的能力,寻找思想支点,做一个有思想的人,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。
主题班会背景
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,既高度体现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和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,又高度体现了现实目标与理想目标的有机统一。自由应建立在自律、自强的基础上,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进步、国家未来主动关联,以更好地追求人生理想。
高中阶段是青少年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,对高中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,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将其作为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,引导学生将自己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与国家命运密切关联起来,使人生理想的实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联系起来,是学校德育的应然取向和目标追求。
青春期的高中生比较注重个人形象,一些人在追求时尚等方面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,并认为这是他们的自由;他们对自由的认识相对狭隘,没有认识到自由发展与遵守规范的辩证统一,没有理解自由对于国家、社会和个人发展的作用。基于此,本次班会课旨在引导学生理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,个人自由与国家建设、社会发展应高度统一。
贴近学生生活,准确把握班会主题
创新教育手段,发挥综合育人优势
指导学生行为,发挥价值引领作用